复工字〔2016〕9号-关于做好复旦大学工会、妇委会2015-2016年度“教工之家”、“妇女之家”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杨驰  发布时间:2016-10-25  

中国教育工会复旦大学委员会

复旦大学妇女委员会

复工字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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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复旦大学工会、妇委会2015-2016年度

教工之家”、“妇女之家”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妇委会:

为加强我校基层工会、妇委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工会、妇委会的工作能力与水平,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上海市高等院校工会继续深入开展建设教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方案》、上海市教育妇工委《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妇女之家”创建工作》等文件的精神,决定在各基层工会、妇委会中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教工之家”、“妇女之家”的考核、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要求

1.2015-2016年度“教工之家”、“妇女之家”的考核、评选工作,应该结合基层工会、妇委会年度工作总结进行,所有基层工会、妇委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均需上报参与。

2.各基层工会填写《复旦大学基层工会“教工之家”建设评估指标》(附件1)、《复旦大学基层工会“教工之家”建设评估表》及2000字以内的2015-2016年度工作总结(附件2),于1129日前电子和书面上报校工会办公室。

3.各基层妇女组织填写《复旦大学妇女工作评估指标(附件3)、复旦大学基层妇女工作评估表》(附件4),其中申报先进“妇女之家”的单位需填写2000字以内的2015-2016年度工作总结(附件5),于1129日前电子和书面上报校妇委会办公室。获评先进“妇女之家”单位的妇女干部原则上即为“优秀妇女干部”候选人,所在单位可推荐一名党政领导作为“心系女教职工好领导”候选人,并分别填写登记表格。

4.上报考评材料须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妇委会(女教职工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由基层工会主席或妇女组织负责人签字,同级党组织签署意见后上报。

二、考评工作时间安排

110月中下旬下发考评通知,进行考评工作布置。

211月底完成基层工会的自查自评,并于1129日之前上报。

312月上中旬校工会、妇委会组织评审小组考核评审,公布结果。

联系人:

(工会办)裘苏明 ,电话:65643312,邮箱:qsm@fudan.edu.cn

(妇委办)陶菊玲,电话:65643317,邮箱:jltao@fudan.edu.cn



中国教育工会复旦大学委员会

复旦大学妇女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工之家 妇女之家 评优评奖 通知

抄送:各分党委、总(直)支

复旦大学工会办公室                       201610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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